2008年第7期(总期第145期)
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2008年6月30日
律协工作动态
(6月1日至30日)
一、党建工作
6月4日,经辽宁丰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申请,协会党委研究,同意成立辽宁丰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6月5日,为检查全国副省级市组织部长培训班的筹备工作,市委组织部宋善云部长、王乃波副部长在市司法局都本有局长、李晓林副局长、政治部张淑华主任、协会党委书记王法瑞、会长张耀东的陪同下视察了大连市律师协会。
6月11日,市律协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由王法瑞同志主持,局党委书记都本有,局党委成员李晓林、张淑华,律协秘书长李宏翔同志列席会议。会上,局党委书记都本有宣读了局党委关于任命李晓林同志为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李宏翔同志为副书记的决定。都本有书记代表局党委对王
法瑞同志任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新的协会党委班子,不断开拓进取,使协会党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他要求协会党委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会的党建工作规划好,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成为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队伍。
6月15日,全国组织部长专题培训班学员近60人在市委组织副部长王乃波陪同下来市律协视察党建工作。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都本有,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李晓林,市局政治部主任张淑华也陪同了视察。律协党委书记李晓林对近年来的律师党建工作作了汇报。培训班成员在视察中观看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电视片和党建活动的图片展示,参观了党员活动基地,对我市律师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家君、罗力彦和秘书长李宏翔视察时在座。
6月18日,为纪念建党87周年,市律协党委开展了“党员先锋岗”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对两年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在抗震救灾中做出贡献的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6月24日,律协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党委书记李晓林、副书记张耀东、李宏翔、委员文柳山、王恩群、杨家君到会。纪委书记梁军、副会长张玉良、罗力彦、市局律公处处长长李国富列席会议。党委委员徐英卿、副会长华洋因事请假。党委书记李晓林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张耀东副书记传达了中组部、司法部党组、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李宏翔副书记传达了全国律协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若干意见。本次党委会结合党委民主生活会进行,党委成员围绕如何贯彻吴爱英部长讲话,进一步抓好律协党建工作做了发言。李晓林书记在总结发言中重点剖析了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律师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发展方向有着重要意义,对抓好律师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还通报了全国组织部长专题培训班到市律协检查指导党建工作情况。会议还研究了党员发展和表彰事项。
6月25日,为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市律协党委按照《党章》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触犯刑律的党员律师王洪征决定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并报请市局党委审批。
6月26日,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部[2008]3号)、《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精神和大连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市律协党委制发通知,对所属各支部及全体党员交纳党费的执行办法和党费标准作出规定。
在庆祝建党87周年前夕,经基层党组织培养教育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三名入党积极分子,经所在党支部讨论,律协党委同意报请市局党委批准入党。
6月,市律协党委为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保障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律协党委对今年年检注册以来党员流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鉴于新华律师事务所与华屹律师事务所已合并为新华律师事务所,决定撤销原华屹所党支部,理顺了该支部党员隶属关系,调整了新华所党支部书记。
二、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动态
6月3日,由大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牵头,大连市慈善总会、大连市妇联共同举办“春蕾助学”特别行动,“大连女律师资助四川灾区孤残儿童活动”启动仪式在大连市律师协会举行。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于桂荣、郑全慈,市妇联副主席杨金旭,团市委副书记张文哲及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副局长李晓林参加了启动仪式。律师协会会长张耀东代表大连市全体律师把对地震灾区的第三批捐款66000元向大连市慈善总会领导进行了现场捐赠。活动结束后,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随即召开工作会议。
6月12日,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第五届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经会长确认,委员经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批准,15个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共有518名律师分别参加各专业委员会。
6月14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副会长、委员会主任华洋主持,秘书长李宏翔,副秘书长张克明应邀列席。会议听取了华洋副会长学习考察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的情况通报。会议对市律协颁布的目前仍在适用的处理投诉案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和研究,认为有部分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及时修改,待修改后提交理事会通过后实施。会议还通报了本届律协成立以来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
6月14日,市律协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会议室举办“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防范”讲座,特邀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列阳律师授课,受到与会律师的热烈欢迎。
6月21日,市律协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副会长、委员会主任梁军主持。
会议研究了委员会的工作分工、委员会的职责,以及今年工作。
6月21日,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市律协会议室举办了女律师服装服饰搭配、化妆、礼仪等系列沙龙活动。由具有丰富形象设计和服装搭配实践经验的丰源所孙亚辉律师主讲服装服饰搭配技巧。
6月28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例会。会议由华洋副会长主持。会议讨论《被投诉会员网上写实公示暂行办法(草案)》和《关于施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研究了有关投诉案件。
6月28日,市律协会员事务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副会长张玉良主持。
三、队伍管理
6月6日,市司法局在市局29楼会议室召开律师工作会议,通报近期我市律师队伍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市律协秘书长李宏翔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律师被投诉案件情况。
根据省律协《关于开展律师行业人力资源培养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律协对我市律师队伍人力资源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于6月11日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至省律协。
6月12日,根据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市律协组织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共有4家律师事务所申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申报“全国优秀律师”。
6月27日,根据省律协《关于续发2008年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证的通知》精神,市律协组织全市律师申报会员证。
四、投诉查处
6月份,共接待投诉案件34件,在这些投诉的案件中,正在工作的案件有22件,作出处理的12件。其中,纪律委员会处理的案件5件,律师所处理的案件6件。
五、文体活动
6月,市律协足球队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足球队、嘉谊物流足球队等进行了4场友谊比赛。
六、维权活动
6月17日,会长张耀东、秘书长李宏翔到市友谊医院看望了因在吉林省办案受到人身侵害的孙宝岩律师,向孙宝岩律师及妻子李青律师表示慰问。市律协维权委员会了解基本案情后提出意见,会长张耀东与吉林省律协取得了联系,请求协助了解案情和给予律师及家属关照。协会将密切关注事案件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维权活动。
6月26日,鉴于现行《刑事诉讼法》与新《律师法》存在冲突性规定,为了保障律师会见权的落实,经市律协有关人员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沟通,大连市看守所下发通知,规定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涉密案件除外)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委托书复印件可会见,(涉密案件需经办案单位同意),委托书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不加盖公章不予会见,需将委托书复印件交予看守所。
七、印发文件:
6月12日,制发《关于举办“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防范”的培训通知》。
6月12日,制发《关于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人员名单的公告》。
6月18日,制发《关于制定2008年律师出庭服装的通知》。
6月18日,制发《关于举办服装服饰搭配、化妆、礼仪等系列沙龙活动的通知》。
6月24日,制发《关于领取抗震救灾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收据的通知》。
6月25日,制发《关于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培训及健康疗养活动的通知》。
6月26日,《转发市看守所有关会见的通知》。
6月27日,《转发《关于续发2008年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证的通知》。
6月30日,制发《关于召开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的通知》。
报送 :司法部办公厅,全国律协办公室,省厅办公室,省律协,市委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政协办公厅,市司法局党委,各区市县司法局
市局政治部、纪委、干部处、组宣处、律公处。
发:各律师事务所(通过协会网站发布)。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