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律管处《关于召开市直所主任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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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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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所主任:
为贯彻上级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精神,律管处决定召开市直所主任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4月30日(本周五)上午9:00
二、地点:律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市直所主任。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司法部关于李庄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和市局会议精神;
2、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五、要求
1、所主任因故参加不了的,须向律管处处长请假,电话:83766608.会后将对到会情况进行通报。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签到。
市局律管处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