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会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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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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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收缴、上缴和可用于支配的会费数额
1、截止2010年3月31日,本协会共收缴会费3,283,100元,较去年3260100元增加0.7%。其中律师事务所176家,收取团体会费1,346,000元,律师1958人(含公职、公司),收取个人会费1,937,100元。
2、上缴省(含全国)律协会费1,471,000元,较去年增加2.5%。其中团体会费502,000元,个人会费969,000元。
3、今年本协会会费净收入为3,283,100-1,471,000=1,812,100元。
4、上年财务资金结余217,799.35元。
5、鉴于本年度可支配会费数额与上年度相比基本相同,故大部分预算安排相应地维持上年度数额。
本年度共有可支配的当年会费及上年结余资金为3,283,100元 -1,471,000元 + 217,799.35元=2,029,899.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