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司法鉴定处“关于征订《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辽宁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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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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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2009年《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辽宁卷)》(以下称鉴定名册)由省司法厅编制完成。名册上收录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录是经过省司法厅核准并登记的。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司法鉴定事项,因此,《鉴定名册》是律师日常办案中不可短少的适用工具。
该《鉴定名册》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全省2009年底前依法核准登记的261家司法鉴定机构、2189名司法鉴定人、3家专家委员会和21家保外就医疾病伤残鉴定机构(医院)的名单。
第二部分:经省司法厅核准并予以备案登记的全省检察机关15家司法鉴定机构、98名司法鉴定人名单。
第三部分:司法鉴定的法律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摘要)等。
第四部分:司法鉴定相关知识。包括:法医门诊普通案件就诊注意事项、司法鉴定风险提示、谁能委托司法鉴定等内容。
《鉴定名册》每册50.00元,数量有限,有需要的请到律师协会购买。
联系人:高瑞颖 电话:8230566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