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组织律师事务所办理机构代码证年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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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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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总局第110号令)要求,从今年起,律师事务所机构代码证统一到辽宁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办理。为方便各律师事务所办理年检和变更,节省费用,协会将统一为各所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材料:
1、《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迁址通知单》(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正、副本原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山区鲁迅路42-1号技术监督局办理,电话:82740120)。
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A4纸)两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两份;
4、《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到协会领取,回去填好加盖公章送至协会,其中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须复写清楚)。
5、费用428元(现金支付,包括换证费148元、网上维护费50元、网上报税数字证书费230元),由辽宁标准化研究院收取。
二、注意事项。
1、需要代办的律师所请提前到协会领取表格填写好后,加盖印章,于4月8日前送协会。协会将组织人员于4月12日统一到沈阳办理,逾期未报的请自行到沈阳办理。
2、自行前往沈阳办理的,除准备上述材料外,需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印章。辽宁标准化研究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南湖机场旁、医大二院对面)电话:024-23897552、23840083。
联系人:陈 波 电话:8230566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