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
2009年所务工作总结
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在市、区两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在合伙人会议规划部署和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法律服务与日常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全年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各类案件95件。担任法律顾问单位服务15家企业。(收取律师代理费等115万元)。诉前和解及法院调解结案案件27件,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更好地带领海晏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不断进取,取得更大进步,特对200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工作要求及指示,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狠抓内部管理。
1、积极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司法机关及律师协会的工作要求,规范管理,服从于工作大局需要。
自觉按照《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自查自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照检查,以此为鉴,扬长避短。认真落实司法局十项规章制度和五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
2、今年五月,市司法局举办了质量管理体系培训班,我所派员参加。并在前期进行了系统文件的准备整理。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工作方案》,草拟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整理了《工作指导书》、《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初步建立了质量标准体系的工作业务流程,建立起管理类各项工作记录19项。
3、在案件受理及财务收支方面严格统一管理,严禁个人私自收案收费。所里对律师办案情况及律师开庭信息进行跟踪,并根据所掌握的情况,适时提出办案意见,进行业务指导,及时掌控管理。律师代理案件必须进行风险告知,保证案件档案的完整性,保存电子档案,做到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
4、制度性地对本所律师及行政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和思想职业道德教育,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浓郁的学习实践氛围,组织各项政治学习15次,业务学习14次,进行重大复杂案件讨论10次。对于司法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下发的各项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都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方案,或打印整理会议纪要,通过电子邮件传达到每一位律师,给予落实。
5、积极参与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历次书面及会议研讨,撰写文章,发表意见。律师协会组织 “律师文化之我见”征文活动时,董海律师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律师稳定的经济基础与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内在联系》一文;律协征集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时,甘红霞律师撰写了《试析物流专业律师解决物流纠纷的困惑与思路》论文;司法局举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经验交流会暨律师论坛时,乔如柏律师撰写了《律师事务所管理------执业质量管理与风险防范》论文等。所里还及时上报了《关于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情况报告》;在认真征求律师意见的前提下,提交了《关于对中山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意见和建议》和《关于对大连海事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司法工作献计献策。
6、2009年年终之际,利用全天时间,召开了全所工作总结会和新的一年计划会,全体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总结,主任律师对案件处理及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表扬或批评意见。对2010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提出为薪金制律师每人每年拿出1000元钱用于对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或购买图书资料等,现已有三位律师受益。
二、集思广益,调动、发挥合伙人积极性。
全年共召开合伙人会议7次,主要为增加合伙人及聘用律师的人事工作、所内办公环境进行装修改造事宜,关于落实和实施市、区两级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工作通知精神;讨论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和劳动合同样本;选报大连市律师协会讲师团事宜;关于所成立三周年庆典活动方案的审核讨论事宜等达成一致意见。有步骤有计划地布署实施工作目标,根据律师专业方向和业务特长,分配业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团结大家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三、律师执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所律师均无任何被投诉和其他不良记录。
我所律师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执业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崇尚“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恪守“诚信公正”的行业信条。全年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各类案件95件。其中:民事案件78件,刑事案件9件,法律顾问服务及股权转让、投资咨询类案件8件。担任法律顾问单位服务15家。律师人均收费11.5万元。律师切实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有的律师,认真研究案由,非常巧妙地理清法律关系,找准诉请切入点,反败为胜。有的律师千方百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为当事人查找有利证据,赢得当事人和同行好评。
积极报名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年诉前和解及法院调解结案案件27件,息讼解纷,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例如毛艳国律师接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委托代理了涉外五条船舶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短量保险理赔后的代位求偿案件,全部于诉前和解。和解赔偿款占人保公司实际赔付货损金额率65%,扣除保险合同约定免赔额为0.3%和航运惯例免赔额为0.5%之间的差异,实际获得赔偿额达到100%。
代理大连德曼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资源,多方斡旋,促成三方当事人的和解让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到了一份社会责任。为此市局“司法信息”给予报导。
张岩俊律师在庄河市明阳镇永增村上黎屯黎正义等155名村民为村政府伪造《发包民主议定书》一事,请其代写控告信,想去辽宁省政府上访时,根据事实和法律,向他们宣讲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指出村委会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此次发包应属无效,制止了村民的上访念头,建议他们通过诉讼解决此事。并报告了所里。所里审批后及时向司法部门上报情况报告,进行了登记备案。该案近期赢得诉讼,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广大村民自发地送来锦旗,表示对办案律师的感激之情。
四、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为社会服务。
1、在完成对货代、物流企业进行调查了解问卷基础上,为物流界、法律界举行了三次大型规模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分别为3月份主任毛艳国律师为船舶公司及船代企业举办的“物流法律知识培训会”,有代表七十余人参加了培训;10月份毛艳国律师作为律师协会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组织举办“律师回复物流企业咨询实务培训暨研讨会”,全市物流法律专业律师近百人参加培训研讨;12月份毛律师应物流协会邀请,为“大连市港航企业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做专题讲座。物流网、大连律师协会网站均给予报导,并收录至《大连物流协会五年发展概览》一书。鉴于我所为物流法律行业实际所做的大量工作,2009年物流协会换届选举时毛艳国律师被选举吸纳为常务理事。
2、为《中国航务周刊·律师信箱栏目》回复解答法律咨询服务4次并发表了典型案例介绍,为船舶船代物流企业提供借鉴参考。
3、积极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接受中山区司法局委派的法律援助案件6起,在办法律援助案件13件。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中山区司法局指定我所作为葵英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单位,免费接待司法所介绍来咨询当事人近二十起。多次无偿到房地产登记部门查找资产信息。当事人很受感动。
常年坚持法律义务咨询,免费撰写法律文书,解答百姓的邮件咨询并在本所的网站上免费应答社会各界民众法律疑难问题。对到本所寻求帮助的弱势群体的家庭矛盾纠纷,耐心做好说服工作。
4、6月26-28日,《半岛晨报》开展了以“半岛力量帮您维权、联合本市知名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内容的第二届媒体日策划活动。我所主任毛艳国律师,董海律师、乔如柏律师利用周日休息时间,免费义务地帮助市民解决民事、刑事法律难题。 耐心接待解答,分析提供法律意见。接待通过半岛晨报热线提前预约及当事人咨询22起。其中两起已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目前处于在办过程中。
5、大连市慈善总会律师分会成立,所里人员全部入会,并积极响应参与了启动仪式暨律师义工清除外来有害物种环保活动,组织全所人员参加慈爱月“义工慈善捐款”活动,律师协会通过网站对毛艳国律师给予了表扬。张岩俊律师和宋雯律师还参加了律师协会艺术团。利用业余时间排练,参加了律师协会“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大会暨2010年迎新联欢会”的演出。我所律师和行政人员还参加了律师协会组织的徒步大会。
五、利用各种模式,主动搭建为社会服务的平台,增强社会影响力。
1、发挥利用本所网站的法制宣传作用。全年更新网站文章59篇,其中理论研究论文2篇,典型案例1篇,律师新闻15篇,动态新闻41篇。被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采用4篇,被司法局采用2篇。
2、今年8月8日,所里隆重举行了“三周年庆典活动”,庆典晚会得到了《半岛晨报》、烟台洪瑞港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扬国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康宁物流有限公司、大连德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顾问单位的老总们对海晏律师事务所作为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企业三年来保驾护航深表感谢。来宾们表示了热烈祝贺。
3、2009年,毛艳国律师成为了环渤海“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法律顾问团成员,并参与律师协会讲师团选拔工作等,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员换届改选时,毛艳国律师再次当选,成为大连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王小巍律师成为政府法律顾问,这充分体现出一种社会责任,体现出为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信心。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务管理井然有序,风和气正。新的一年,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大规模,申请成为律师实习基地,继续稳步发展与扩大影响,树立律师的正面社会形象,自觉自律,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争取所内管理全面纳入标准化管理范畴。创刊本所电子刊物《海晏法刊》,初期在所网站上发布,或给客户等有关联系人发电子邮件,将来争取达到与公共媒体合作的目标;对物流所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为顾问企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争先创优,积极配合与实施市区司法局、市律协部署的各项工作,为律师行业发展、为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