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举行建所三十周年暨2009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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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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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4日,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50多名律师和行政人员欢聚在凯莱酒店,举行建所三十周年暨2009年年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晓林、律管处处长张军、会长张耀东、秘书长李宏翔和部分曾在青松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的律师应邀参加。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大连市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79年,当时隶属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后,归属市司法局,后更名为大连第一法律顾问处、大连青松律师事务所、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三十年来,该所不断发展壮大,先后被评为大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辽宁省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里,该所有5名律师获大连市司法局颁发的“人民满意律师”称号,5名律师获大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会员”称号。
三十年来,该所为大连律师界培训了众多人才,有10多位律师成为我市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该所连续多年注册律师在40人以上,居大连市律师事务所前例,人员和数量均相对稳定。去年,该所办理各类业务总量达1020千件,全年业务收费总额881万元,纳税107万,收入比2008年增长30%,创该所建所历史新高。
会上,党支部书记龚光洪宣读了表彰决定,该所4名律师和1名行政人员被授予2008-2009年度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员工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