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访日代表团成员提交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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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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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访日代表团成员:
秘书处将为各位成员办理签证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从2010年2月26日起,有效期半年),没有的律师请速办理;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4、2寸照片一张(户口不在本市需另加一张)。
请于29日将序号2-4材料交至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徐博文
联系电话:8230566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