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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周晓明载誉归来(转大连晚报)
编辑:     时间: 2009-11-10     作者:     浏览: 1020

    10月12日下午,大连周水子机场气氛热烈。上午刚刚出席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颁奖盛典的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主任、本报特邀法律顾问周晓明律师,从首都北京载誉归来,他是辽宁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谈及在北京的经历,周晓明抑制不住自豪与喜悦:“颁奖盛典和座谈会的场景令人激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同志还接见了我,鼓励我继续为职工维权工作多作贡献!”
    记者了解到,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开展的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历时4个月,经过组织推选、媒体公示、公众投票、评委投票、评议审定5个阶段,评选得分前10名的候选人为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他们是时福茂、汪芳泉、刘彦、方美军、周晓明、柳平、徐兰芳、林志祥、刘立伟、刘丕峰。周晓明名列第五,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0月12日,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颁奖典礼暨座谈会在全国总工会召开。与会人员就金融危机背景下律师如何为职工维权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附:“他,一心为普通职工维权撑腰”(大连晚报首席记者张晓帆)

    1987年,辽宁省本溪桓仁一个贫困山村里,走出了一名靠借钱读书的大学生;1990年,这名大学生以优异的成绩走进了教师队伍;1997年,他改行成为一名律师。12年打拼,2006年,大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将他评选为大连“十佳”维权律师;2007年,他荣获“大连五一奖章”光荣称号;2008年,他又荣获了“大连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09年1月,他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0月12日,他又登上了“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的领奖台。他就是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周晓明。一位从业12年来,始终把公平与正义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赤心热忱地为职工依法维权,留下了许多感人故事的“平民律师”。
    故事1:不畏艰难为职工维权
    2007年,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70多名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面临将被解除合同的职工们情绪激愤,集体到大连市政府和市总工会上访。对这次职工群访维权案件,市总工会极为重视,认为这是事关全市稳定大局和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选派得力人员尽快依法予以妥善解决。市总工会法律部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周晓明。
    这时,业内的同事和方方面面的朋友都劝他不要介入此事,告诫他群访案件太敏感,搞不好是自讨苦吃。可周晓明说,作为一名律师,当社会和职工需要你时,你畏缩不前,那样的律师还谈什么职业道德。他毅然接过这个案件,不畏艰难,细致工作,最终提出了一个妥善周详的律师意见书,协助企业和企业工会解决了这次劳动纠纷,使职工、企业、工会和市总工会十分满意。
    2006年,一个交通企业在改制中,70余名职工因改制方案中的补偿金和取暖费补助等问题,与企业发生纠纷。这个案件比较复杂,既有对政策规定如何理解与执行的问题,又有历史遗留问题。面对这样复杂棘手的案件,周晓明没有退缩,他组织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协助企业工会解决此案,查阅了所有改制文件和相关合同,细致了解了一些问题历史形成的过程和原因,听取了企业、企业工会和职工等方方面面的意见,还查阅了相关政策规定,汇总并提出了问题的症结,向企业工会提出了一套妥善解决这次纠纷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他还同企业工会一道与企业有关方面商谈,一道同职工交谈,耐心用法律和政策对职工的问题进行解答。凡是职工提出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要求,他坚决依法据理力争,维护职工的权益;遇到需要做职工工作的问题,他就反复向职工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工会耐心细致地解决问题,使企业改制得以顺利平稳地进行。
    几年来,周晓明先后成功处理并无偿代理了2000余起重大群体性及职工维权案件,为职工追回经济补偿7600余万元,为农民工追回经济补偿达2300余万元。
    故事2:顶住威胁为农民工争赔偿
    革命老区大别山河南信阳(新县)有6000余名农民在大连从事房屋拆除工作,他们中没有一人与单位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2003年11月,大连市总工会和河南信阳市总工会把这些农民工组织起来,成立了大连第一个异地建会的农民工工会,周晓明担任了大连·信阳(新县)进城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法律顾问。
    2008年10月,大连市一家水泥厂的4个水泥罐需要拆除,便雇用了信阳的农民工。一位农民工在罐下用电焊切割水泥罐的支柱,殊不知,4个水泥罐里还有上百吨的残剩水泥,突然,一个水泥罐轰然倾倒,一名农民工当场被砸死。接到报案后,周晓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边仔细勘察现场,一边了解情况,很快,在他心中形成了争取赔偿的方案。
    周晓明了解到,用人单位雇用的农民工没有电焊工资质,属非法雇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事故赔偿只有一半左右。谈判时,对方冲着周晓明和死者家属喊:“这是他自己不注意,和我们没关系,给他几万元就不错了,想多要,门儿都没有。”周晓明依法力争,顶着威胁和利诱寸步不让,最后为死者家属争取到24.8万元的赔偿。
    还有一次,工会委托他协助处理一个农民工维权案件。这个农民工在拆除作业中不慎从10多米高的架子上摔下,身受重伤,包工头给了很少一点治疗费就不见了踪影,伤者弟弟找承包商索要生活费和治疗费,不仅分文未得,反遭殴打。周晓明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该工程由于层层分包,涉及方面较多,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而他这时恰好刚接了一个收入较可观、时间要求又紧的代理诉讼案件,两者只能舍其一。他毫不犹豫的把代理案件转给其他律师,全力以赴处理这个农民工维权案件。他多次往返几百里外的工地,反复与该项目承包商、分包商的有关人员沟通协商,终于使农民工拿到10万元的补偿金,不仅使伤者及时得到医治,避免落下残疾,还使伤者和家人的生活暂时有了保障。
    故事3:操心跑腿送“尚方宝剑”
    在为职工维权服务的司法实践中,周晓明发现,很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缺乏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他越来越深切地感到,让广大职工自己掌握法律武器,是一件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工作,是司法工作者一项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为此,近几年来,他在始终赤心为职工解决维权案件的同时,还投入大量精力,带领全所律师走进企业,走进社区,满腔热忱地向广大职工宣讲法律知识,积极努力地协助基层工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职工们送去了“尚方宝剑”。
    周晓明为本报特邀法律顾问,从2001年开始,他就在《大连晚报》上开办了“周晓明律师说法”栏目,以案例解答形式宣讲法律法规知识,深受职工和市民的欢迎。他在司法实践中了解到,相当一些维权案件是通过调解解决的,由此他想到,职业律师若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仅可以在案件调解中发挥自身优势,也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指导帮助调解人员和当事人了解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是法律工作者为普及法律知识作贡献的一个途径。于是,他带领所内几位律师率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几年来,周晓明和他的律师团共调解劳动纠纷2500余人次,举办法律咨询和讲座1000余次,共有1.9万余名街道和社区干部、职工及群众从中受益。
    以信阳拆房农民工群体为例,几年来,周晓明先后为这一群体调解处理了百余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他们追回和争取到各种补偿金400余万元,并抓住每一次调解的机会,向当事人及其周边的农民工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他的指导帮助和带动下,这个群体的民调工作有声有色,成就突出,被区司法部门评为先进民调组织。许多农民工感动地说,工会就是他们的“靠山”,而周晓明就是他们的“保护神”。为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专题对这个农民工工会维权工作进行调研,胡锦涛总书记对调研报告做了重要批示,高度称赞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建立工会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做法。
    故事4:屡提建议助推维权机制建设
    提起周晓明律师,大连市总工会法律部和西岗区总工会的负责人都说,他是工会组织维权机制建设一个十分得力的帮手。
    2005年,大连市总工会创造性地推出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后,周晓明主动请求参与,成为市总工会为市属企业工会配备的第一批法律顾问之一。他还组织全所律师参与这项工作,国宸所成为大连市所有律师事务所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以所的名义全员参与这项工作的律师所,共为40家企业、45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
    考虑近几年县区新建和改制的中小型企业骤然增多,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十分突出,周晓明带领几位律师来到了国宸所所在地西岗区总工会献计献策,建议参照市总工会为市属企业工会配备法律顾问的办法,为区属基层工会配上法律顾问 ,并表示愿携全所律师全力以赴参与。他的想法与区总工会负责人不谋而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双方共同商定了一个具有西岗特色的城区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在共同推进这一制度的进程中,周晓明主动建议,组建一个区总工会律师顾问团,为区总工会处理重大重要维权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区总工会十分重视他的建议,经过认真研究筹备,西岗区总工会律师顾问团于2005年11月成立,是大连市县区总工会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地区工会律师顾问团。这一举措,在4年的实践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周晓明还建议和协助区总工会修改制定了《西岗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和上级规定,对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做了规范性的规定。
    故事5真诚奉献他是农民的儿子
    2007年3月,农民工张登良在施工中不慎坠楼身亡,之前他的妻子又因病残废,家中只留下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儿和一个双目失明的儿子,得知这些情况后,周晓明心中充满了同情和责任,决心把此事作为一个特殊案件去处理。他和工会的同志多次驱车到几百里外的工地,同承包商交涉,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作为特例为死者家属争取到18万元的赔偿金。鉴于死者儿女年幼,为防止死者其他亲属占有这笔赔偿金,他同工会同志商议,征得死者儿女和亲属同意后,暂由工会代管这笔赔偿金,待其女儿18岁后转交。之后,他又同工会一道妥善安排了姐弟俩的生活,还把死者双目失明的儿子送进大连聋哑盲人学校读书。就在这一天,大连某企业招标聘请法律顾问,周晓明已投标,而且非常有希望中标。为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一年顾问费就是10万元,但是,当个人利益与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发生冲突时,周晓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还有一名农民工,在拆除工地打更时,被一位酒醉的当地人无故打伤。由于事发当时身边无人,酒醉者又迅速逃离现场,这个农民工和工友们都一筹莫展。周晓明得知此事后,马上挺身而出,他说,这虽不是劳动争议维权案件,但事关农民工人身安全保障,也关系到伤者及家人的生活,作为律师,一定要管这件事。他先后5次到工地了解情况,挖掘线索,并积极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情况,使嫌犯很快归案。在此案庭审处理涉及赔偿时,他又据理力争,为这位农民工争得了2.5万元的赔偿金。
    几年来,为及时处理工会和农民工委托自己的维权案件,周晓明推掉或转让了不少其他代理案件,一年至少要少收入100多万元。
    有人问周晓明,为啥为农民工维权出这么多力?他说:“我也来自农民家庭,对农民工有一种割舍不掉的感情,特别是从事律师10余年来,看到听到了不少农民工维权的艰辛苦愁,为他们办事出力,我心甘情愿。”正是对农民工的这份真情,使他近几年来始终如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在周晓明的带动下,国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都积极投入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行列,一些农民工称赞说,进了国宸律师事务所,就像到了自己的家,有一种依靠感、信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