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 | |
主 任: | 付振彤 |
副主任: | 张欣慰 张 丹 李 季 王 鑫 |
秘书长: | 史天舒 |
副秘书长: | 赵文笛 郑湘怡 孙一茹 孙菀睿 |
委 员: | 丛采薇 冯丝雨 郭昭然 金虹宇 李 昊 李近诚 李 琦 李 响 李 旋 李月阳 李昀臻 刘 阔 刘志颖 鲁昱言 栾雪冰 吕钰品 马晓甜 钱树远 曲 伸 孙 超 孙小雲 佟泽霖 于 佳 张 奥 张 蓉 张一夫 |
青年律师志愿团关于招募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启事
编辑:
时间:
2013-04-16
作者: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帮助青年律师开拓业务领域,树立青年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协会青年律师志愿团将与大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援助中心合作招募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市总工会劳动法律援助中心是市总工会下属承担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专门机构。该中心成立以来,为我市职工维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职工志愿者队伍的规模已无法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维权需要,为此,青年律师志愿团联合大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援助中心招募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同时作为青年律师志愿团团员),为市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相关的法律业务提供顾问服务,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人数
150名(限市内四区)。
二、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三、招募对象
取得律师资格并已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已经申请并填报《志愿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登记表》成为工会系统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执业律师不在此次招募范围之内,无需重复申请。
四、招募条件
具有奉献精神,热爱职工法律援助事业,热心参加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各项活动;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志愿团和中心的指派,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保证工作效果良好。
五、招募方式
接受律师事务所推荐或个人自荐。符合以上条件者请携带《志愿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登记表》(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律师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
协会秘书处报名。
联系人:刘湃卿
电话:82305666-606
E-mail: lxmsc@dl.gov.cn
大连市律协青年律师志愿团
大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援助中心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