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 | |
主 任: | 叶长青 |
副主任: | 李永志、刘硕、张超、王宽永 |
秘书长: | 孙晓旭 |
委 员: | 王放、白鹏程、张雁玲、胡莹、高伟、董磊 |
市律协举办“营改增”税务培训讲座
编辑:
时间:
2013-08-06
作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整体要求,律师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之一,需对原来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营业税改为由国税局征收增值税。为做好“营改增”相关税务和财务知识的普及和培训,2013年8月5日下午,市律师协会邀请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付堃奇处长、彭晓文主任、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于卫红女士在泰达美爵酒店大剧场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讲座。市律协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成礼、会员事务委员会主任刘同强出席会议。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市国税局付处长和彭主任分别就律师事务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文件、需注意事项、计税方法、可抵扣范围、如何办理落户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于卫红女士就“营改增”对律师事务所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的影响、具体账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与会的各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现场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市国税局领导及永通会计师事务所于女士均一一给予解答。
近年来,市律协每年邀请市地税局领导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举办税务培训讲座,今年“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市律协再次在第一时间内邀请国税局领导及专家为全市各所进行培训。受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广泛欢迎。
会议现场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付堃奇处长作讲座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彭晓文主任作讲座
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于卫红女士作讲座